民國78年7月1日,林務局由原設13個林區管理處,調整精簡為8個林區管理處,由蘭陽林區管理處合併原文山林區管理處所轄之文山事業區,改組為羅東林區管理處;民國88年7月1日起,配合精省作業,隨林務局ㄧ併改隸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依據中華民國112年5月31日核定公布之「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組織法」,本機關改制為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本分署目前設有經營企劃科、自然保育科、森林管理科、森林育樂科、集水區治理科等5個業務單位,以及秘書室、人事室、主計室、政風室等4個幕僚單位。此外,為配合本分署廣闊轄區的現場經營管理需要,下設臺北、宜蘭、太平山、南澳、冬山5個工作站及任務編組織之太平山國家森林遊樂區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