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
114年2月27日前至「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本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分署於徵才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併請依序上傳以下資料:
(一)考試及格證書
(二)最高學歷證件
(三)現任職務審定函
(四)現任職務派令
(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六)其他證明文件(如證照、外語檢定證明、無則免)
二、本次甄選視成績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三、報名人員經審查資格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