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技佐」職缺甄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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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徵才資料
職稱技佐
職系土木工程職系
資格條件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現敘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之公務人員【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及各所屬機關(構)現職技佐職務人員,請依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及所屬機關(構)遷調規定辦理】。
二、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形(含高普初等考試)者。
工作項目一、土木及建築工程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職等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名額正取1名、擇優候補1名
工作地點本分署(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118號)或轄屬單位(臺北及宜蘭各工作站)。
聯絡方式電話:(03)9545114分機213,吳先生。
機關基本資料
徵才機關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
機關地址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118號
填寫人吳柏毅
填寫人電話(03)9545114分機213
E-mail08a253@forest.gov.tw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2月2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本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分署於徵才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併請依序上傳以下資料:
(一)考試及格證書
(二)最高學歷證件
(三)現任職務審定函
(四)現任職務派令
(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六)其他證明文件(如證照、外語檢定證明、無則免)
二、本次甄選視成績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三、報名人員經審查資格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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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57 最後更新日期:202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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