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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土木工程職系「技佐」職缺甄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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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徵才資料
職稱技佐
職系土木工程職系
資格條件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人員【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及各所屬機關(構)現職技佐職務人員,請依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及所屬機關(構)遷調規定辦理】。
二、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形(含高普初等考試)者。
工作項目一、土木及建築工程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職等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名額正取1名、侯補1名
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7e%ef%bc%8a%ef%bc%8a%ef%bc%81%ef%bc%86%ef%bc%a0%ef%bc%86%ef%bc%88%ef%bc%84%ef%bc%847
機關基本資料
徵才機關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
機關地址265008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118號
填寫人吳先生
填寫人電話(03)9545114分機213
E-mail08a253@forest.gov.tw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5月2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本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分署於徵才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併請依序上傳以下資料:
(一)考試及格證書
(二)最高學歷證件
(三)現任職務審定函
(四)現任職務派令
(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六)其他證明文件(如證照、外語檢定證明、無則免)
二、本次甄選視成績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三、報名人員經審查資格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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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5 最後更新日期:202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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