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 | 契約行政助理 1名 (本分署森林育樂科) |
資格條件 | 一、高中職畢業以上程度(或具同等學歷證明)。 二、土木、建設工程等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 三、認真誠懇,做事踏實,操守品行良好,具工作熱忱,能配合業務需求加班。 四、具電腦及文書操作能力。 五、性別不拘(男須役畢或免役)。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各機關之約用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但首長就任前,已在本機關服務者,不在此限。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
工作項目 | 一、主辦遊樂區、文化園區設施、建築及水電開口契約工程。 二、協助遊樂區、文化園區相關專案工程。 三、各工程督導缺失列管追蹤、支援森林育樂科等行政業務。 四、主管及其他臨時交代事項。 |
名額 | 1名(得擇優候補1名) |
性別 | 不拘 |
薪資報酬 | 月薪約新臺幣33,500元 |
工作地點 | 本分署森林育樂科(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118號) |
聯絡方式 |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照片、自傳,自傳末頁須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經歷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於114年7月28日前掛號郵寄至林業保育署宜蘭分署人事室收(265008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118號),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契約行政助理】及白天聯絡電話,郵戳為憑,逾期或未檢齊相關證件者恕不受理,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或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二、聯絡電話及業務問題,請電洽:03-9545114轉612詹小姐或216余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