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署森林育樂科「約僱助理」(職務代理人)甄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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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徵才資料
職稱約僱助理
資格條件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工作項目一、辦理土木工程、林業經營、森林育樂及自然保育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名額正取1名,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
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考增額錄取人員報到日前1日或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截止之日止。
薪資報酬280點,折合月薪新臺幣38,948元。
工作地點本分署(265008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118號)。
聯絡方式聯絡電話:03-9545114分機213,吳先生。
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7e%ef%bc%83%ef%bc%83%ef%b8%bf%ef%bc%a0%ef%bc%89%ef%bc%a0%ef%bc%83%ef%bc%84%ef%bc%862
機關基本資料
徵才機關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
機關地址265008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118號
填寫人吳先生
填寫人電話03-9545114分機213
E-mail08a253@forest.gov.tw
  1. 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自傳,自傳末頁須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經歷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於114年8月12日前掛號郵寄至林業署宜蘭分署人事室收(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118號),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土木工程普考技佐職務代理人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未檢齊相關證件者恕不受理,一律採通訊報名,不受理現場報名與電子郵件報名,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或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 1 名,若正取因故未報到時,得由候補人員遞補,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2. 本甄選職務係考試列管之職務代理,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薪點280點,折合月薪新臺幣38,948元。僱用期間預計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考增額錄取人員報到日前1日或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截止之日止。本案職務代理人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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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7 最後更新日期:2025-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