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署林業技術職系「技士」職缺1名甄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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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徵才資料
職稱技士
職系林業技術
資格條件一、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含薦任升官等考試或薦任升官等訓練)及格,並具林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人員【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及各所屬機關(構)現職技士職務人員,請依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及所屬機關(構)遷調規定辦理】。
二、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形(含高普初等考試)者。
工作項目一、辦理森林保護、林地管理及保安林經營管理等林業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職等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名額正取1名,本次甄選視成績擇優增列候補人員 2 名,候補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機關基本資料
徵才機關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
機關地址(265008)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118號
填寫人吳先生
填寫人電話03-9545114分機213
E-mail08a253@forest.gov.tw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9月3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分署於徵才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併請上傳以下資料:
    (一)考試及格證書
    (二)最高學歷證件
    (三)現任職務審定函
    (四)現任職務派令
    (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六)其他證明文件(如證照、外語檢定證明,無則免)
二、本次甄選視成績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    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    不另通知。
四、聯絡方式:電話03-9545114分機213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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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44 最後更新日期:2025-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