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檜木林之生態研究及經營管理建議(東部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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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台灣檜木林之生態研究及經營管理建議(東部地區)
研究類別委託研究
計畫年度88年
受委託機關中華林學會
計畫主持人陳玉峰
計畫執行時間88年11月01日-89年12月31日
研究經費700仟元
  • 目的:

    經由3個年度對台灣檜木林的樣區調查、口述歷史及山林經驗的深度訪談,以及針對全台最早的檜木伐採及造林的阿里山區,進行造林成果的檢驗,援提從政策以迄經營管理技術層面的各項建議。
  • 預期效果:

    經由3個年度對台灣檜木林的樣區調查、口述歷史及山林經驗的深度訪談,以及針對全台最早的檜木伐採及造林的阿里山區,進行造林成果的檢驗,援提從政策以迄經營管理技術層面的各項建議。
  • 執行成果摘要:

    經由3個年度對台灣檜木林的樣區調查、口述歷史及山林經驗的深度訪談,以及針對全台最早的檜木伐採及造林的阿里山區,進行造林成果的檢驗,援提從政策以迄經營管理技術層面的各項建議。
  • 檢討與建議:

    政府研究單位應確立今後檜木學的研究及其學術地位。
    1. 今後天然檜木林殘存區,應依各林管處所轄,擇定若干永久樣區,進行研究,提供伐採跡地經營管理參考。
    2. 檜木林先前伐採跡地應進行林地分類,確訂為經濟林地範圍,應進行永續營林之規劃與設計。
    3. 各林管處所轄地域,原則上皆應自設苗圃育苗,也就是就地育苗、在地造林。
    4. 天然發生的更新苗最佳,宜妥善撫育,其生長及未來發展,預估將比人造苗木為佳。
    5. 今後檜木造林不應只考慮紅檜生長較迅速,而忽略扁柏造林;原則上台灣東北半壁,仍應以扁柏造林為主,西南及東部,則以紅檜為主。
    6. 本研究確定,檜木在不同生育地、微環境的單株生長速率變異極大,檜木屬性偏陽,一但蔽蔭則生長勢必大受影響,因而一般胸周取樣調查,無法反映樹齡。
    7. 關於現有檜木造林地,建請各管理處列牌說明種苗來源及苗圃資訊,俾利今後造林成長檢驗之參考,且列管長期觀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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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761 最後更新日期:2016-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