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樹綠美化成果之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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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植樹綠美化成果之評估
研究類別委託研究
計畫年度93年
受委託機關國立台灣大學
計畫主持人郭幸榮
計畫執行時間93年04月-93年12月
研究經費480仟元
  • 計畫目標:

    針對各林管處在92年度的的執行成果予以評估,且對91年度執行在92年曾現場查證評估之個案中抽取一部份個別再查證評估,根據評估結果提出改進、建議事項。另外,針對92年度各林管處在擴大植樹月活動補助社區進行綠美化執行成果進行評分,提供林務局對良好個案給予獎勵及未來執行與相關作業之參考。
  • 研究成果:

    在91年度起曾補助各縣市政府及局轄各林管處進行林園綠地生態景觀綠美化作業,總經費為494,661,000元。本計畫目標即擬針對自92年的執行成果予以評估,且對91年所執行在92年曾現場查證評估之個案中再抽取一部分個案再查證評估,另就各林管處擴大植樹月活動補助之社區綠美化優良個案作複評,根據評估結果提出改進、建議事項。綜合現場查證的個案獲悉:在景觀綠美化部分喬木類使用個案數最多之樹種前三名分別為台灣欒樹、火焰木、欖仁、阿勃勒,而使用株數最多之前三名分別為大葉山欖、水黃皮、臺灣肖楠,若扣除某一單位大量使用而較合乎實況後,其前三名變為水黃皮、火焰木、欖仁。在苗木大小的喜好度方面,依使用的個案數計算,以徑級4-6公分為最多單位使用,其次為徑級2-4公分,再其次為徑級6-8公分。在苗木大小與使用株數方面,使用最多者為4-6公分,其次為<2公分,再其次為2-4公分。在灌木類方面,使用個案數最多之植種前三名分別為金露花、扶桑、矮仙丹,而使用株數最多之前三名分別為七里香、馬櫻丹、矮仙丹。社區綠美化部分喬木類使用個案數最多之樹種土肉桂,而使用株數最多者為臺灣肖楠,灌木類使用個案數最多之植種為杜鵑,而使用株數最多者為桂花。 91年度之綠美化個案則缺乏撫育表現不如預期。雖說此次所評估之綠美化作業已有進步,例如苗徑8公分以上之苗木已不復見、開發具潛力之原生樹種及外來種數量減少等,但仍有缺失存在,如缺乏撫育費用及技術不純熟或是監工不實等,因此為了因應未來綠美化作業的需求,仍有許多改善空間,乃根據查證及訪談結果作如下之檢討及建議,期盼能提高執行品質及成果。

    檢討與建議:
    1. 應檢討編列撫育及修枝費用或構思對策
      早期其他經費所實施之綠美化個案,因缺乏後續之維護、管理、除草、切蔓及修枝費用而任其自生自滅或樹形不良者所在多有。為維持綠美化作業之成果,維護費甚為重要,應予以適度之編列;或在擬訂新執行個案時先行評估該單位歷年來對綠美化成果的照顧成效而做為篩選之依據。
    2. 積極開發具潛力及特色之原生樹種
      台灣原生闊葉樹種之,具有潛力的樹種如大頭茶、青剛櫟、紅楠、土肉桂等已見開發利用,但所佔比例仍不足,其他具有綠美化潛力又有特色者如長尾柯、香楠、榔榆、厚殼桂、香葉樹等尚未積極開發利用,仍有改善進步之空間。
    3. 對使用新引進種之申請個案應嚴格規範、審查
      對於使用新引進種之申請案應予嚴格審查,必要時可予以變更樹種或補與補助,以避免引入新病蟲害或遭受本地病蟲、颱風所危害。
    4. 舉辦績優個案觀摩
      可就績優個案中選擇適宜之個案及社區作現場觀摩,並請專家學者及執行單位之主辦人予以說明,可提高參與人員之規劃、執行能力,且可增加執行人員之榮譽感。
    5. 應加強宣導,中、小型苗優於大型苗
      經查證結果,喬木類使用小苗不僅成本低,植後管理費用省,且成活及生長良好,應加強宣導。
    6. 訂定獎懲辦法
      對於執行優良個案予以獎勵,成果不佳個案繼續追蹤考核,責令改善。
    7. 綠美化個案應強化主題、特色
      91.92年度所執行個案因規劃時缺乏明確主題,致個案與個案間相似性過高,不具特色。未來之申請案應具體敘述個案的主題及願景,作為審查與核定之參考。
    8. 應繼續追蹤、查證,以維持績效
      為提高執行績效及維持成果,有必要建立現場查證制度,考核各林管處之執行成果且對缺失進行檢討、改善。
  • 對業務革新、創新之效益:

    近來隨著經濟及工業的發展,環境品質逐漸惡劣,因此政府責由林務局積極從事林園綠地生態景觀之美化,以改善都會地區之環境品質,營造自然美麗的綠色鄉野,提供民眾戶外休閒的空間。
    為了因應未來綠美化作業的需求,乃根據查證及訪談結果進行評估,作出檢討及建議,期盼能提高執行品質及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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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398 最後更新日期:2016-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