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社區林業發展與社區組織整合調查研究(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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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宜蘭縣社區林業發展與社區組織整合調查研究(2/2)
研究類別委託研究
計畫年度98年
受委託機關蘭陽技術學院(負責人:陳秀櫻 校長)
計畫主持人林致遠
計畫執行時間98年03月-98年12月
研究經費480仟元
  • 計畫目標:

    本計畫之總目標為宜蘭縣社區林業再提升之先導性調查,亦即是從經濟生產、生活方式、環境保育與文化資產價值觀等課題,評估有關社區林業組織人力發展與環境再生之關鍵因素。因此,本計畫將此課題與目標,以深度訪談、問卷調查及統計分析等方法,進行下列相關重要之子目標研究:
    1. 關鍵社區組織與行動領導者調查分析:
      社區林業所強調之「居民參與」目標,往往需透過「社區組織」來凝結共識並完成參與的行動。惟實際操作計畫時,區域性之關鍵性組織發展與主要發展目的,是否符合原計畫和專家學者之期待?值得深入調查與分析。此外社區組織領導者亦與社區林業發展關係密切,如何活化組織、整合社區資源、解決社區及組織內部人力與人才培育問題…等,都是影響社區林業發展之重要課題。
    2. 社區林業相關組織之關鍵因素分析(含社區組織自籌營運經費等 )
      〈相關建議方案):
      透過「非營利組織經營管理--- C.O.R.P.S」理論探討、國內外相關文獻彙整研究實地訪談整理,探討包括「政府機關與社區發展組織之整合、社區組織與居民之互動、社區林業執行組織與社區中其他有影響力組織之間協調整合、社區組織與外部團體之關係」等課題。
    3. 專家陪跑方案推動社區林業組織整合工作,以駐地觀察輔導方式,探討社區林業計畫執行狀況並適時提供協助與建議。 本計畫係以既有社區林業計畫執行單位為主體,召集各相關組織人員及地方熱心者組成強化社區林業組織推動小組,定期討論社區組織架 構及社區未來發展主軸。
  • 研究成果:

    1. 執行成果摘要
      本研究係藉由蘭陽地區林務單位多年推動社區林業之經驗與優勢,以宜蘭縣全境歷年參與社區林業計畫之社區為對象,現有山村型社區林業承辦績效優良之社區為個案調查研究主體,結合既有之農政系統及其他鄉村社區組織組為目標,由「造人、造景及造產」三方面,結合社區「生活、產業、生態」等資源為調查研究重點,探討宜蘭縣地區居民對於社區林業認知程度,分析調查區之社區林業發展關鍵因素,提供宜蘭縣社區林業計畫「在地發展」之經驗模式。 初步研究成果包括:關鍵社區組織行動領導者調查分析、強化社區林業相關組織之關鍵因素探討、「CORPS」模式與社區林業組織推動相關性分析與專家陪跑方案推動重點。綜合而言,本計畫乃藉由訪談與問卷,實證社區林業發展成果與後續工作建議,另運用「CORPS」概念,分析前述社區組織之推動社區林業方式上之差異以及其優勢與弱點,進而提出相關建議(含社區組織自籌營運經費等相關建議方案)。
    2. 檢討與建議
      本研究運用CORPS理論模式在選定6處調查社區作以下檢討與建議之分析:「結合林務局、全體中山社區居民(P),經費預算設備,經由計畫、執行、考核之組織運作(O)創造有價值,有創意之各種相關社區林業活動以服務每一位至中山社區之遊客與居民(C)」
      1. (Clients)服務對象(C) 針對「參訪社區之遊客及社區居民」而言,調查範圍之社區,均能提供經整理且品質良好之遊憩產品提供服務,對內而言,調查結果顯示:社區林業計畫不僅能使社區居民之產業受惠,生活環境美化,前述之服務對象其滿意度亦高,故建議相關計畫仍應持續深化辦理。
      2. (Operations)創造價值之營運業務(O)   建議在社區創造價值之營運業務中強化:「遊客數量管制、林業生態之維護、製作相關生態之教本、解說員訓練、社區相關產品展示」等業務。其中遊客總量管制業務,目前試辦由社區人員在重要景點入口處為遊客服務,因此類規劃而間接將社區林業無形知識轉換為具體化服務;另外在社區林業中申請解說員訓練專案,參與之社區民眾不但可更了解社區之生態,也可將此套解說員訓練,回饋於社區之休閒產業中,屬於社區與林管單位互惠之業務,值得鼓勵。
      3. (Resourse)經費預算與設備(R)   建議整合運用林務局社區林業計畫與勞委會多元勞工就業方案之補助。現行制度中申請林務局專案補助之提案,即有社區提案應由下而上提出需求之機制;而勞委會多元勞工就業方案則定位於補助社區人員無法支援部分,前述補助在人事費部分,宜逐漸轉變為社區居民自願參與方式進行,此亦符合社區總體營造之核心精神。
      4. (Participants)參與者(P)   目前各社區多以專業人員及志工為主,包括「林務局工作人員、社區發展協會成員與社區居民」,協力單位常見有「休閒農業推動管理委員會、荒野保護協會、在地學校之師生、社區大學人員、短期就業人員、替代役、社區員工及相關非營利組織等」;建議林務局之工作人員應強化制度性人員駐地輔導社區林業之永續發展,諸如計畫之撰寫、解說員之訓練、林業相關知識等。
      5. (Services)創造或提供之服務(S)   建議創造諸如生態旅遊套裝遊程、專人導覽解說等服務,此外亦建議增加辦理社區民眾與業者參與環境整潔及資源回收站等服務。
    3. 至於本計畫衍生之綜合性建議事項,說明如下:
      1. 強化社會資源之水平整合機制:社區林業輔導案之執行範圍廣闊,業務涉及眾多權責單位,社區組織面對不同機構所投入之資源,如何整合運用,進而發揮乘數效應,而政府跨部會間如何統一補助標準、精簡查核程序,避免重複投資,均屬前述社會資源投入機構,應優先檢討之課題。
      2. 社區林業專責輔導人力機制之建立:除前述資源整合之課題外,社區林業計畫尚包括社區資源調查、環境保育宣導、人才培育、提升社區生活空間素質,建設公共設施及環境綠美化等內容。特別是山村型之社區林業發展牽涉許多面向,社區內空間也包括水圳、電力、林地、河川與原住民區域等,相關主管機關眾多,建議是否以林務局為主,建立專責輔導人力機制,除扮演業務協調之角色外,亦有利於社區林業計畫之永續發展。
  • 對業務革新、創新之效益:

    1. 延續本計畫之成果顯示,驗證社區林業計畫以傳統農村工班互助方式、或點工購料補助原則、或競賽並頒發獎勵金方式進行,鼓勵民眾參與工作假期,共同維護社區,展現之環境美學成效,極為顯著,並不亞於傳統招標營造之施工方式。
    2. 透過本研究之探討,可知社區林業發展成功因素,除受社區組織內部因素影響外,仍與以下4項關係之整合度有關
      1. 政府機關與社區發展組織之互動程度;
      2. 社區組織與社區居民之參與程度;
      3. 社區林業執行組織與社區中其他重要組織之協力程度;
      4. 社區發展組織與外部團體之合作性。至於社區之內部因素,除社區組織建置宜有彈性之外,建立社區文化特色亦屬必要課題。此外因社區自主性必須被提高,故需要具備感染力、有遠見、有創造力之社區組織領導人,並且搭配良好的社區人力與人才的培育措施。
    3. 基於對業務革新、創新之需求,本研究建議,政府單位宜優先輔導支援社區發展組織人力資源培訓,持續提供資訊與教育等資源。補助經費必須要能夠獲得社區居民期待,並且發展一套具彈性之社區林業績效評估標準。至於社區之外部團體,諸如民間保育團體、大專院校…等,除擔任「意見提供者」及「促進者」之角色外,將使社區林業發展更順暢而具有專業性。而專家不只侷限於自然保育方面,必須搭配管理、財經、人文、社會方面的專家,使社區發展更具有多元之創造力。
    4. 雖然社會大眾認為非營利組織屬非商業組織,不需重視績效。不過,本研究結論卻認為非營利組織因為缺乏利潤做指標,應更加重視績效管理。所以績效管理是非營利組織長期求生存發展,得到社會肯定的關鍵工作。本文建議採用司徒達贒(1999)所提出非營利組織之(CORPS)模式進行績效評估。本計畫即是以透過此模式所獲得之評鑑結果與資料,分析與討論6個社區發展協會及其認養管理的步道經營管理績效現況,作為後續問題之研究及未來相關措施推動之參考。
    5. 本計畫所探討之社區包含東岳社區、中山社區、松羅社區、林美社區、朝陽社區及崙埤社區等共6個社區,其中本研究針對中山社區及林美社區二者實施體驗行銷成效評估,研究重點在於社區從事休閒農業配合創意生活產業之體驗行銷產品與顧客間之雙向互動表現,問卷調查顯示其成效極為良好,相關體驗行銷之發展經驗值得再深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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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452 最後更新日期:2016-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