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林地淺層崩塌警戒基準研究(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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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國有林地淺層崩塌警戒基準研究(第2期)
研究類別委託研究
計畫年度101年
受委託機關財團法人資源及環境保護服務基金會(負責人:陳樹群 董事長)
計畫主持人陳樹群
計畫執行時間101年05月16日-102年02月20日
研究經費245萬元整
  • 計畫目標:

    第2期工作重點在於進行崩塌案例(139處)現場勘查及資料分析,藉以累積調查樣本,分析及統計以瞭解國有林地淺層崩塌特性及主要誘發因素,並於各林管處擇定代表性子集水區進行調查工作,分析其淺層崩塌類型、對國有林地之破壞及後續影響。
     
  • 研究成果:

    1. 完成139處崩塌案例調查,經分析結果:淺層崩塌主要促發因素均為高強度降雨,道路開發及河川淘刷等因素,87.5%崩塌案例之崩塌長度小於500m、97.8%崩塌案例之崩塌寬度小於200m、56.5%崩塌案例之崩塌位於東南、南及西南坡向、淺層崩塌其崩塌量分佈方式以104立方公尺至105立方公尺、50.7%崩塌案例之植生復育達60%以上、80.9%淺層崩塌之崩塌深度大多未及岩層。
    2. 根據累積2期研究成果,淺層崩塌案例好發於:砂岩或頁岩(及近似頁岩層區)地層區、坡度位於20度至40度之山腰地區、邊坡具有道路開發或河岸淘刷影響者及邊坡地下水源豐沛之地區
    3. 完成各林管處代表性子集水區調查工作,分別為上坪溪集水區、雪山坑溪集水區、瑪谷溪集水區、阿里山溪集水區、邦腹北溪集水區、向陽集水區、立霧溪集水區及土場溪集水區等,藉由調查、分析結果,崩塌面積多介於10-3至10-1km2範圍,除雪山坑溪集水區崩塌多位於上邊坡外,其餘集水區崩塌位於下邊坡居多,且主要誘發原因以降雨、道路開發及陡坡崩落為主。
       
  • 對業務革新、創新之效益:

    1. 累積淺層崩塌案例現場勘查及調查樣本,藉由資料統計分析,瞭解淺層崩塌特性及主要誘發因素。
    2. 擇定各林管處代表性子集水區,並進行調查工作,分析其淺層崩塌類型、對國有林地之破壞及後續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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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860 最後更新日期:2016-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