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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地造林政策自民國四十年推行,此為配合台灣當時為農林生產為主社會經濟背景下所推行之政策,隨著台灣社會經濟結構的改變,早已產生不少林地資源不當使用、林地管理機關輔導管理困難、以及承租人經營意願低落等問題。因此,有多篇研究設法改善此一當前林政管理上之困境。所以,本研究擬探討主題有三: 一、 協助管理機關瞭解當前租地造林經營與管理困難之處; 二、 評估未來租地造林地補償收回方案之成效; 三、 發展有意願持續經營者更適合未來林業經營環境的策略。預期本研究完成後,對林務局當前租地造林管理辦法、相關法規、管理及輔導措施提出改善建議。預先提供林地主管機關對未來無意願經營或必要收回補償租地造林地之可能方案評估資訊。發展有意願經營者適合未來林業經營環境之策略,提高承租人經營意願,發揮森林資源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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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16-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