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林業計畫制度性研究─社區自主性經營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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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社區林業計畫制度性研究─社區自主性經營因素分析
研究類別科技計畫
計畫年度99年
主持機關嘉義大學
主辦單位林務局保育組棲地經營科
計畫主持人王鴻濬
計畫總經費610,000
本研究的目的在於瞭解本國社區制度性發展的過程中,影響社區林業計畫執行的重要因素;及在面對森林資源經營的相關課題時,而自主性產生群力,並導向森林永續經營,與組織健全發展的課題,以了解影響群力的因素。 研究方法主要以Poteete及Ostrom (2002)之七項「資源使用者特質」與四項「資源特質」為研究架構,並期望能依我國之國情做適度之修訂,透過深度訪談八個第二階段之社區之質化結果,「資源使用者特質」中的「折扣率」以「地方歸屬感」取代更具評估意義。並新增三項群力形成之影響因素,分別為「專業團體的介入方式」、「關鍵性個人」及「外來資金的湧入」。 總和質化結果,並針對宜蘭縣礁溪鄉林美社區及雲林縣林內鄉湖本社區進行量化研究,研究結果發現:(1)性別與參與其他組織對於群力影響因素無顯著差異;(2)社區為農村社會型態,居民多為中老年人,年齡在60歲以上居民較少參與社區事務及發展組織;(3)社區居民在社區事務上參與次數越高,所得平均數越高;(4)健全的組織架構,會影響社區居民對於群力影響因素的看法以及;(5)影響群力因素中,資源特質與資源使用者特質之間具有高度相關性,成相互影響之關係,故評估社區發展情形時,二個層面都需納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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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733 最後更新日期:2016-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