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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評估一個物種是否能夠成為入侵種時,我們同時需要了解生物學資訊與人類活動所帶來的效應。然而當可供商業流通的動物極多,而多數生物並沒有可供審查者判斷的生物學資訊時,對其商業利用方式的了解就可能成為輔助評估的知識來源。然而我們發現在進行物種輸入審查工作時,我們並不瞭解引入某個物種的引入與利用為何是有利可圖的,為了瞭解利基,也就是利潤概念、獲利來源是否與物種是否被決定引入有關,我們打算檢驗兩個問題:(1) 物種引入的利基(niche)是否可作為入侵性評估的指標之一?(2) 物種的生產、利用與利基如何影響輸入後的國內管理手段?我們的預測是,如果銷售一個物種的利潤空間很低,就比較容易引發棄養,就算被棄養,被回收再利用的可能性也很低。我們藉由業者訪談以及分析報價單以後發現,入侵性物種的確普遍具有低價位、人工繁殖、棄養率高、回收率低、商品規格很小的特質。然而反之具有這些特質的物種卻不盡然具有較高的入侵性。因此生物學特性、繁殖場管理,再配合這些特質才可能促進入侵性。然而利潤空間被壓縮所造成的大量販售與隨意棄養卻比較容易發生在水生物種,而不見於昆蟲、鳥類、哺乳類等類群。此外,我們訪談了這一年以來受林務局委託進行野生動物輸入審查之學者專家,對現行審查方式進行改善建議。我們也根據國內管理的能量與物種入侵的程度,提出新版的入侵性動物清單共計32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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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1-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