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訊息專區 > 歷史訊息 > 時政文宣 > 產業創新條例修正 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 列印 分享 Facebook gplus twitter plurk 字級小 字級中 字級大 產業創新條例修正 ::: 為促進下世代關鍵產業與技術持續深耕臺灣,政府推動「產業創新條例」修法,從112年起至118年止,對在我國境內進行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之公司,符合一定條件者,提供高額研發及設備投資抵減。 相關照片 下列為本網站使用鍵盤操作相簿功能說明: 向上鍵:照片選單顯示 向下鍵:照片選單隱藏 向左鍵:上一張照片 向右鍵:下一張照片 ESC鍵:離開相簿 回列表 瀏覽人次:342 最後更新日期:2023-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