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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為因應各機關團體申請於太平山國家森林遊樂區宜專一線及翠峰景觀道路舉辦體育活動,林業保育署宜蘭分署(以下簡稱:本分署)特訂定本申請須知以為申請、審核及公開評選之依據。
二、 活動性質:具國際性或公益性,且為非營利性質之體育活動。
三、地點及時段:
(一)地點:宜專一線及翠峰景觀道路。
(二)時段:06:00am~14:00pm(含活動進場佈置至拆除撤離所需時間)。
四、舉辦頻率及人數限制:
(一) 周末例假日(星期六、星期日):於每年5月及6月的第一個周末,提供辦理2場次體育活動(每個周末以一場為限),並得於活動計畫書內指定因氣候因素延期日,而延期日僅能於原活動日當月的第三個周末,若延期日因天候因素取消,則活動不予再延期。
(二)平日(星期二至星期四):於每年5月至6月、9月至10月15日期間之平日提供辦理體育活動,每月各提供一場次供辦理體育活動,並得於活動計畫書內先指定當月份另一平日作為活動延期(如天候因素)之準備日,若兩日皆因天候因素而取消活動,活動即取消辦理。
(三)單場次活動之入園總人數以1,500人為限。(路跑活動以1,500為限;腳踏車活動以1,000人為限)
五、活動申請時程:
(一)申請期限:於活動前一年度7月31日前以書面向本分署提出申請,日期以郵戳為憑。
(二)申請舉辦活動流程,詳附件1。
太平山國家森林遊樂區舉辦體育活動申請流程
- 郵寄申請文件,本分署受理申請
- 書面審查初審,書面文件如有問題則通知補件或退件
- 本分署招開評選委會複審,請主辦單位簡報說明
- 核准後以書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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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1-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