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網站服務 > 廉政園地 > 陽光法案 >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 > 修正「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部分規定 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 列印 分享 Facebook gplus twitter plurk 字級小 字級中 字級大 修正「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部分規定 ::: 一、法務部於112年6月30日修正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部分規定,並自112年9月1日生效。 二、本次修正申報人基本資料國籍欄位及保險應申報內容,並將虛擬資產納入應申報財產項目。 附件下載 檔案名稱 格式 填寫範例 pdf 檔案大小:3791KB 下載次數:122 修正對照表 pdf 檔案大小:233KB 下載次數:123 修正總說明 pdf 檔案大小:281KB 下載次數:100 修正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 pdf 檔案大小:297KB 下載次數:106 瀏覽人次:265 最後更新日期:2023-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