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7
- 解除保安林理由:依本分署查測結果符合符合森林法第8條第1項第2款交通用地所必要者、同法26條及保安林解除審核標準第2條第1項第1款:「本法第8條第1項各款所列用地必要。」之規定,且查無同標準第3、4條之情形,經召開保安林解除審議委員會決議通過,得依法辦理解除。
- 解除保安林土地坐落位置:坐落於宜蘭縣蘇澳鎮南安段2222、2224、2224-1、2283地號土地之內(詳附件)。
- 公告期間:自民國113年6月27日起至7月27日止。
- 凡與解除保安林有直接利害關係者,對本案持有異議時,得自公告30日內向本分署提出意見書,逾期不受理。
回列表
瀏覽人次:98
最後更新日期:2024-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