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7
- 解除保安林理由: 依本分署查測結果符合森林法第8條第1項第1款及保安林解除審核標準第2條1項第1款規定,且無保安林經營準則第3條不得解除區域、第4條所劃設之區域,得依法辦理解除。
- 解除保安林土地坐落位置:坐落於新北市貢寮區丹裡段鹽寮小段306-64、306-65、306-67地號土地內(詳附件)。
- 公告期間:自民國113年11月7日起至12月7日止。
- 凡與解除保安林有直接利害關係者,對本案持有異議時,得自公告30日內向本分署提出意見書,逾期不受理。
回列表
瀏覽人次:26
最後更新日期:2024-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