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入及解除保安林理由:依本分署查測結果符合森林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及第23條所定情形,應劃為保安林地。編入及解除保安林土地座落位置:坐落於宜蘭縣頭城鎮大澳段73地號等12筆土地(詳附件)。公告期間:自民國115年9月28日起至115年10月28日止。凡與編入保安林有直接利害關係者,對本案有異議時,得自公告30日內向本分署提出意見書,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