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2
- 參加特殊訓練前,請先閱讀「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國家森林志願服務計畫」及「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國家森林解說宣導志工運用管理作業要點」,並簽立「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國家森林志工培訓意願書」,於9/3參訓時一併繳交。(資料如附件)
- 9/3(六)8:00~17:00、9/4(日)8:00~17:00、9/17(六)8:00~17:00、9/18(日)8:00~17:00於本處3樓禮堂將進行特殊訓練課程,並於9/24(六)8:00~12:00進行檢核(筆試),還請先預留時間,詳細課程資料另以email通知。
- 通過以上訓練課程及檢核後,需於12月底前服勤見習5次(隨隊見習與解說宣導實習),經檢核(實際操作或口試)通後,將發給結業證明書,正式成為本處國家森林志工。
- 訓練期間為求公平,課程開始後遲到20分鐘(含20分鐘)即以曠課計,曠課5次(含)即予取消資格;請假不得超過總課程時數1/3,超過者取消資格或未參與訓練者視同放棄。
- 若您從未於任何機關擔任過志工(未有服務紀錄冊)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完成「志工基礎教育訓練課程」6小時,您可參加參加臺北e大網站開設之線上教學志工基礎訓練課程(相關網站資訊:https://elearning.taipei/mpage/)或參考宜蘭縣志工服務推廣中心粉絲頁說明(https://www.facebook.com/yilanvsc/),並請您於今年12月31日前取得學習時數相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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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2-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