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普考或高考3級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含薦任升官等考試或薦任升官等訓練)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三、具備工作熱忱、學習能力及善於行政協調,勇於任事、細心負責,並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或於假日出勤。 四、具全民英檢中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英語能力者(檢附證明文件)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未具他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且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宿舍管理(申請、公證等相關事宜)。 二、 辦理民防與消防教育訓練相關工作。 三、 協辦勞工職業安全教育訓練相關事宜。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名額 | 正取1名、擇優錄取候補2名 |
| 工作地點 | 本分署(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118號) |
| 聯絡方式 | 人事室吳先生,03-9545114分機213 |
| 事求人網址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7e%ef%bc%86%ef%bc%86%ef%bc%81%ef%b8%bf%ef%bc%a0%ef%b8%bf%ef%bc%88%ef%bc%88%ef%bc%8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