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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分署經營企劃科「約僱助理(職務代理人)」1名甄選公告

2026-09-15
機關徵才資料
職稱約僱助理(職務代理人)
資格條件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森林、植物、測量、綜合農業等相關科系畢業持有證書,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工作項目一、辦理造林、撫育、伐採及林業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名額正取1名,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至多1名。
僱用期間115/10/1-116/4/1。僱用期滿或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時,即予解僱,不得要求留用。
工作地點本分署
聯絡方式人事室吳先生,電話:03-9545114#213
機關基本資料
徵才機關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
機關地址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118號
填寫人人事室吳先生
填寫人電話03-9545114#213
填寫人電子郵件08a253@forest.gov.tw
  1. 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自傳,自傳末頁須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經歷證明文件、專業證照或相關證明文件、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於115年9月21日前掛號郵寄至林業保育署宜蘭分署人事室收(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118號),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經營企劃科技士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未檢齊相關證件者恕不受理,一律採通訊報名,不受理現場報名與電子郵件報名,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或面試;未獲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還。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至多1名;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於候補有效期間內離職時,得依序由候補人員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2. 本甄選職務係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薪點280點,折合月薪新臺幣38,948元。僱用期間預計自115年10月1日起至116年4月1日止。僱用期限屆滿或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時,即予解僱,不得要求留用。
  3. 聯絡電話:03-9545114轉213,人事室吳先生。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公告
附件下載
名稱 格式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格式: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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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修改時間:2026/9/15 下午 03:4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