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徵才資料 職稱專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約用人員) 資格條件一、具有職業安全管理師或職業衛生管理師資格或領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證照或曾任勞動檢查員,具有職業安全衛生檢查工作經驗二年以上或修畢工業安全衛生相關科目十八學分以上,並具有國內外大專以上校院工業安全衛生相關科系畢業或經普通考試職業安全衛生類科錄取者。二、具汽車駕照,男須役畢或免役。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各機關之約用人員:1.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2. 本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但首長就任前,已在本機關服務者,不在此限。3.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四、任職期間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且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工作項目一、擬訂、規劃、推動、查核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事項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等文件建立與組織、考核、指導實施、追蹤執行情形。二、辦理本分署所轄工作場域(含遊樂區)作業環境危害辨識及風險評估與防護改善措施建議及考核。三、辦理辦建築物、道路、邊坡等施工現場職業安全巡查及考核。四、辦理職業安全衛生設備及個人防護具查核。五、辦理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計畫、演練及考核。六、辦理職業災害申報與調查處理等事宜。七、其他交辦事項。 名額1名(得擇優錄取候補人員2名) 薪資報酬月薪:新臺幣:36,000元 工作地點林業保育署宜蘭分署(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118號) 聯絡方式一、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檢具約用人員甄選報名表 (含照片、自傳,自傳末頁須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經歷證明文件等,應徵資料請以A4格式影印。二、有意願應徵者於115年10月8日前掛號郵寄至林業保育署宜蘭分署人事室收(265008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118號),信封請註明【應徵專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及白天聯絡電話,郵戳為憑,逾期或未檢齊相關證件者恕不受理,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或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得擇優錄取候補人員2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四、聯絡電話:03-9545114轉216余小姐、工作內容相關業務問題請洽本分署秘書室分機110邱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