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為您服務 > 租約管理 > 繼承 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 列印 分享 Facebook gplus twitter plurk 字級小 字級中 字級大 繼承 ::: 承租人應於契約屆滿前一個月(暫准使用)或二個月(租地造林)申請續換約以維權益,本分署工作站受理後進行書面審核後,將擇期辦理現勘,倘有繼承或轉讓案件亦同,承租人請依案件種類填具相關文件後寄送本分署租地轄管工作站,倘有任何疑義再請電洽租地轄管工作站或本分署,將有專人為您服務說明。 附件下載 檔案名稱 格式 繼承申請書填寫範例 pdf 檔案大小:171KB 下載次數:157 繼承申請書 odt 檔案大小:105KB 下載次數:149 C2遺產分割協議書及繼承系統表 odt 檔案大小:19KB 下載次數:169 瀏覽人次:3844 最後更新日期:2023-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