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辦理「新北市貢寮區清潔隊既設資源回收貯存場改善工程」,申請解除新北市貢寮區境內編號第1053號飛砂防止保安林一部,面積0.2561公頃案,公告徵求異議。
解除保安林理由: 依本分署查測結果符合森林法第8條第1項第1款及保安林解除審核標準第2條1項第1款規定,且無保安林經營準則第3條不得解除區域、第4條所劃設之區域,得依法辦理解除。
解除保安林土地坐落位置:坐落於新北市貢寮區丹裡段鹽寮小段306-64、306-65、306-67地號土地內(詳附件)。 公告期間:自民國113年11月7日起至12月7日止。 凡與解除保安林有直接利害關係者,對本...